抗结核药物的合理应用

发布日期:2015-11-04    来源:信息办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若能及时诊断,并给予合理治疗,大多可获临床痊愈。
肺结核的治疗以化学治疗为主,其原则为: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
1、早期:肺结核病早期,肺内病灶血液供应好,有利于药物的渗透和分布,同时巨噬细胞活跃,可吞噬大量结核菌,有利于促进组织的修复和有效地杀灭结核菌,所以应尽可能早地发现和治疗肺结核。
2、规律:按照化疗方案,规律投药可保持相对稳定的血药浓度,以达到持续的杀菌作用。反之,血药浓度不稳定,在低浓度时达不到最低抑菌浓度,反而会诱导细菌的耐药性。
3、全程:肺结核患者服用抗结核药物后,短期内症状会显著改善,2个月左右大部分敏感菌被消灭,但部分非敏感菌和细胞内的结核菌仍然存活,只有坚持用药才能最终杀灭这部分细菌,达到减少复发的目的。
4、适量:过量使用抗结核药物,会增加药物的不良反应,用量不足则可诱导耐药产生,因此在化疗过程中必须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给予适当的药物剂量。
5、联合:联合不同机制的抗结核药物,可以利用多种药物的交叉杀菌作用,不仅能提高杀菌灭菌效果,还能防止产生耐药性。
抗结核病药根据临床的应用情况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线药物疗效高,不良反应少,患者较易接受,其中包括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链霉素、吡嗪酰胺,大多数结核病患者用一线药物可以治愈。第二线药物包括对氨基水杨酸、乙硫异烟胺、利福定、利福喷汀、卡那霉素、阿米卡星等,由于这些药物的抗菌作用弱或毒性较大或临床验证不足,主要作为细菌对第一线抗结核药产生耐药性或患者无法使用第一线药物时的备选药物。
总之,必须首先明确患者属于“初治”还是“复治”,并了解患者抗结核病药的用药史,在此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病灶部位、体外药敏实验结果,选择相应药物并确定治疗方案。(药剂科:林锐煌)